| 索引號: | 001-2023-00001717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5-10-09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學生資助政策 |
民權縣教體局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民權縣教體局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學前教育。
1.對在校在籍的脫貧享受政策戶、風險未消除的監測對象及殘疾學生按照每生每年600元的標準補助學前教育保教費。
2.對在校在籍的脫貧享受政策戶、風險未消除的監測對象、低保、孤兒和殘疾學生按照每生每年4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費補助。
——義務教育。
1.對在校在籍的貧困家庭寄宿生學生,按照年生均小學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標準對寄宿生發放生活補助費,對脫貧享受政策戶、風險未消除的監測對象、低保、孤兒和殘疾學生非寄宿生學生減半發放生活費補助。
2.對城區學校(除農村學校外)在校在籍的脫貧享受政策戶、風險未消除的監測對象及殘疾學生,實施省定營養改善計劃,給予每生每年800元補助。
——普通高中教育。
1.免除在校在籍的脫貧享受政策戶、風險未消除的監測對象、低保、孤兒、殘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依照審批證件標準為每生每年500元。
2.對在校在籍的脫貧享受政策戶、風險未消除的監測對象、低保、孤兒、殘疾等貧困家庭學生,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中等職業教育。
1.從2015年秋季學期起,對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學生全部免除學費。
2.對具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1-2年級在校學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高等教育。
1.參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錄取且家庭經濟困難的高中應屆畢業生(用于特困生新生入學路費和短期生活費),省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2.優先發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高額度為:普通本專科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6000元。
——生源地助學貸款。
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學費和住宿費申請額度最高不超過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學費和住宿費申請額度最高不超過16000。學費和住宿費總和高于貸款額度的則由借款學生自己補繳差額。
注:1.各學段資助政策由學生在就讀學校申請。2.資助原則:學生在籍在校,學校必須是經教育部門審批設立的。3.補助資金按學期進行發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