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4-00000106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4-02-1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物業管理 |
民權縣住建局 關于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及建立公示制度的通知
民權縣住建局關于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及建立公示制度的通知
縣各物業服務企業、物業協會、各業主委員會:
為提高我縣的物業管理水平,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引導業主正確評價物業企業的服務質量,樹立等價有償的消費理念,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培育公開、公正、健康、有序的物業管理市場秩序,現就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服務內容和在全縣物業管理區域內建立公示制度的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物業服務基本內容及要求
(一)保潔服務
1.配置清潔設施設備,垃圾處置符合垃圾分類要求。
2.電梯轎廂(操作面板、地面等)清潔每日不少于1次;地下車庫巡掃每日不少于1次;場地、道路、綠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潔每日不少于1次;住宅樓門廳、樓道、樓梯定期清掃,每周清掃不少于3次,樓梯扶手每周清拖不少于1次;休閑娛樂健身器材保潔,每周不少于1次;信報箱、指示牌標識牌等每兩周擦拭不少于1次。
3.公共區域門窗玻璃、燈具除塵等每月清潔不少于1次;公共設施清潔每兩個月不少于1次;路燈、地溝、天臺水溝、客井、平臺每季清理保潔不少手1次(雨季增加1次)。排水溝清理每季不少于1次。
4.夏季的滅蚊,滅鼠、滅蒼蠅、滅蟑螂等消殺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其余月份根據需要進行消殺,滅殺藥劑(用品)規范保管,并保存相關消殺記錄,
5.定期對水系、水景進行清潔換水;清除、打撈服務區域內的水系漂浮物每周不少于1次。
(二)綠化養護服務
6.草坪無明顯枯萎,修剪整齊,無泥土裸露。
7.喬灌木、攀緣植物、造型植物每年季節性規模修剪不少于3次;喬灌木生長旺盛的應及時修剪,無枯枝。
8.喬灌木每年施肥不少于1次。
9.根據植物特性及時做好病蟲害防治工作,目視無蟲害、無菌斑。
(三)秩序維護服務
10.服務區域實行門崗24小時執勤,對外來人員、車輛進入進行詢問和登記。
11.加強區域內巡查,在重點部位、重點場所設置巡邏點位,規定時間路線每4小時巡邏不少于1次,不定時巡邏每日不少于3次,對影響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及時勸阻、制止,各項記錄完整。
12.編制裝修管理方案,裝修巡查每日不少于1次,并留存巡查記錄。對違規裝修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及時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并收集固定相關證據。
13.編制安全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生緊急事件的,根據預案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及時上報并留存記錄。
(四)公共部位及公共設施設備維護服務
14.配備專職或兼職工程技術人員對小區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進行檢查、養護、維修。及時協調垃圾分類、智能快遞等便民設施的責任單位做好維護維修工作。
15.24小時受理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對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報修緊急維修,30分鐘內到現場進行搶修,一般維修5日內修復:特殊情況的,要做出說明和限時承諾;屬于開發企業保修責任的或者需要動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物業企業要做好協調工作。
16.電梯、消防等專業設備按規定委托專業單位維保(保存維保記錄備查),年檢合格。消防泵、消火栓、水槍、水帶、滅火器等可隨時啟用,檢查頻次每月不少于1次。
17.設備房、管道井、水箱等完好保持鎖閉狀態(客井保持關閉狀態)并做好安全警示。生活供水水箱每年定期清洗2次(移交水務公司管理的由水務公司負責清洗)。
18.視頻監控、報警系統、智能樓宇、車輛識別等各類設施設備完好率90%以上;重要部位發生故障的,及時報送業主委員會或居(村)民委員會及時協調推進修復工作。
19.雨、污水井及管網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確保管網暢通,雨、污水井無滿溢;化糞池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視情進行清掏,確保化糞池無滿溢。
20.共用部位、停車場等照明系統的完好率90%以上;水景,水系等功能正常,定期開放。
(五)客戶服務
21.客戶服務崗位每天負責接待時間不低于8小時:設置客服熱線或移動互聯網平臺,24小時受理客戶訴求,其他非工作時間,夜間由值班人員負責接待。
22.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活動,每季度不少于1次。
23.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重要節日有氛圍布置。
24.配置檔案室或檔案柜,物業服務檔案資料、日常檢查記錄齊全,定期歸檔、易于查詢。
25.儲備防汛相關物資,做好防汛等災害性天氣警示提醒及應急處置工作。
二、物業服務企業公示的要求
(一)公示地點: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二)公示內容
1.《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2.《臨時管理規約》或《管理規約》;
3.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要有價格主管部門的文件)及價格舉報電話;
4特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5.物業管理服務網絡、人員工種工號信息圖表;
6.服務、報修、投訴值班電話;
7.裝修、停車等公共管理制度、應急預案;
8.物業項目經營收支情況:
9.小區平面示意圖、消防通道示意圖;
10.其他需要公示、宣傳的內容。
上款中第2項、第3項、第7項、第8項、第9項內容還應設置于物業管理區域的主出入口或區域內醒目部位的宣傳欄內,第6項內容應設置于各樓道口,第8項內容至少每年公示一次。
三、關于業主委員會公示的要求
(一)公示地點:業主委員會辦公和活動場所
(二)公示內容
1.《管理規約》;
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3.業主委員會成員、分工等信息圖表;
4.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
5.其他按程序通過的公共管理事項。
上款中第2至5項內容還應設置于物業管理區域主出入口或區域內醒目部位和宣傳欄,第4項內容至少每年公示一次。
四、相關工作要求
1.各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應當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工作,自覺接受物業主管部門、所在街道(鄉鎮)和社區居委會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并以此為契機增強企業自身的履約意識,主動接受業主的監督,及時完善和改進服務方式方法,不斷提高物業服務水平。
2.各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廣告牌、廣告欄要盡快清理,把宣傳陣地主要用于宣傳物業管理的相關內容。
3.公示要由專人負責,高標準、高質量、切忌粗制濫造、搞形式主義,所用紙張、圖板規格尺寸應當統一協調、整齊美觀,公示內容發生變化的應及時調整更換。
4.物業主管部門要把此項工作作為日常對物業項目巡查的內容,檢查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按照要求進行公示。對沒有進行現場公示的,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物業服務企業,將按照《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將該企業的不良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并把公示制度作為物業服務企業評先創優的重要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