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3-00000132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養老保險服務 |
民權縣胡集鄉養老保險服務公開目錄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 時限 | 公開 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三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主動 | 依申請 | 縣級 | 鄉級 | |||||
| 5.養老保險服務 | 5.1職工正常退休(職)申請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2月2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發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規;1953年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修正)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領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2月2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發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規;1953年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修正)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3暫停養老保險待遇申請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2月2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發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規;1953年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修正)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養老保險服務 | 5.4恢復養老保險待遇申請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2月2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發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規;1953年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修正)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5個人賬戶一次性待遇申領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2月2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發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規;1953年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修正)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6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申領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2月2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發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規;1953年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修正)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養老保險服務 | 5.7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2月2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發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規;1953年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修正)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8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9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養老保險服務 | 5.10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2月2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發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規;1953年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修正)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11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互轉申請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12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申請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17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養老保險服務 | 5.13軍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關于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后財﹝2015﹞1726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5.14多重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退費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7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